过早口服避孕药可增大乳腺癌的患病风险中国癌症救助网作者:乳腺癌专家时间:2009-10-08
口服避孕药是目前都市女性中采用比较多的一种常规避孕法,而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避孕药也更新换代,它越来越能降低对人体的副作用,于是,有些女性就将其当做了一种长期的避孕法,并理所应当的认为它没什么副作用。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因为研究证明它存在着一定的致乳腺癌的风险。
据相关研究显示,在25岁以前口服避孕药达6年以上者,发生乳腺癌的危险性要比正常人高5倍。未生育的妇女口服避孕药,发生乳腺癌的危险性也比正常人高。
除此之外,不少都市女性为了追求“时尚生活”,“丁克”、吃避孕药、不生育、人工流产、不哺乳……殊不知,这种“时尚”给乳腺癌埋下了祸根。
研究表明,终身未生育的妇女患乳腺癌的危险性最高,35岁以后初次生育者患乳腺癌的机会也多,而在30岁以前生育者患乳腺癌的机会就少。
还有初潮早、经期长、绝经时间延迟等因素。初潮年龄小于12岁的,发生乳腺癌的危险性要比大于12岁的高4~5倍;月经持续天数大于7天的要比小于5天的危险性大;绝经年龄在55岁以后的则比小于45岁绝经的危险性要增加1倍。包括,18岁以前做人工流产,也会增加患乳腺癌的危险。
由此可看出,为了自身的身体健康,女性朋友还是不要赶“时髦”的好。尤其是有乳腺癌家族史的女性,专家指出,哺乳可以通过孕激素的保护作用来降低乳腺癌发生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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