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的《关于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促进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通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做大基层医疗服务蛋糕,提高基层医保待遇水平,让老百姓享有更加公平普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该意见规定,浙江省扩大住院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同病同价支付病组数,推进门诊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支持常见病、慢性病和康复患者在基层就诊。把适合在基层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包括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同时,逐步取消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门诊起付线,鼓励有条件地区稳慎提高门诊支付封顶线。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至不低于65%,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80%左右。
为了方便老百姓就近就医,意见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对具备条件的偏远山区海岛县开通医保移动支付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医保异地就医定点。
2022-01-01
2022-01-01
2022-01-01
2022-01-01
2021-12-31
2021-12-31
2021-12-31
2021-12-31
2021-12-31
2021-12-31